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公示
1 总则
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,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,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。
2 依据
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)、《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0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准备工作的函》、《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》德环函 (2020)76号。
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
3.1基础信息
公司名称:德州龙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方宁
地理位置:德州市德城区二屯镇前小屯村
3.2经营范围及产能
德州龙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,是全市专业医疗废物处置企业。建有1.08万t/a医疗废物处置项目1个(其中焚烧处置0.36万t/a,干化学消毒处置0.72万t/a)。经营活动仅对全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、运输、处置,无产品。
3.3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(根据环评批复和验收报告、实测数据)
污染物名称 |
排放浓度(mg/m³) |
排放量(吨/年) |
备注 |
氮氧化物 |
194 |
6.35 |
|
二氧化硫 |
35.9 |
1.30 |
|
烟尘 |
4.52 |
0.131 |
3.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
我公司的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飞灰、废灯管等,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。
3.5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,并通过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德城分局的备案。